5 施工要求 5.1 机房及环境要求 5.1.1 设备安装地点应选择在便于维护管理和安装的专用机房内,机房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数据中心设计规范》GB50174、《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462、《通信建 筑工程设计规范》YD 5003的有关规定。 5.1.2 机房室温宜为23℃±2℃,相对湿度寅为55%±15%。 5.1.3 机房内净高不宜小于30m,机房楼板活荷载不宜小于8kN/m2。 5.1.4 网络电视系统设备应由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,不间断电源系统应有自动和手动旁路装置;当市电发生故障时,可选择油机作为备用电源。 5.1.5 机房内地板或地面应有静电泄放措施和接地构造,防静电地板或地面的表面电阻或体积电阻应为2.5×l04Ω~1.0×109Ω,并应具有防火、环保、耐污耐磨性能。 5.1.6 机房内供电设计、照明设计和弱电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》YD/T 5003的有关规定。 5.1.7 机房内所有设备可导电金属外壳、各类金属管道、金属线槽、建筑物金属结构应进行等电位连接井接地。 5.1.8 室外安装的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应采取有防雷电保护措施,电源线、信号线应使用屏蔽电缆,避雷装置和电缆屏蔽层应采取接地措施,机房的防雷接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通信局(站)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》YD 5098的有关规定。 5.1.9 机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16及《邮电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YD 5002的有关规定,机房宜设置洁净气体灭火系统,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。 5.1.10 抗震措施应符台工程设计要求,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》YD 5059的有关规定。 5.1.11 安全防范系统宜由视频安防监控系统、入侵报警系统和出入口控制系统组成,各系统之间应具备联动控制功能。 5.2 安装要求 5.2.1 电缆走道及槽道的位置、高度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。 5.2.2 电缆走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走道应平直,无明显起伏、扭曲和歪斜; 2 电缆走道与墙壁或机列应保持平行,每米水平误差不应大于2mm; 3 吊挂安装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,并应垂直、整齐、牢固; 4 地面支柱安装应垂直稳固,垂直偏差不应大于1.5‰;同一方向立柱应在同一条直线上; 5 电缆走道的侧旁支撑、终端加固角钢的安装应牢固、端正、平直; 6 沿墙水平电缆走道应与地面平行,沿墙垂直电缆走道应与地面垂直。 5.2.3 槽道安装应平直、牢固,列槽道应成一直线,两槽并接处水平偏差不应大于2mm。 5.2.4 设备安装位置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。 5.2.5 设备机架列间距应考虑工艺设备维护空间、用户安全隔离需求,还应根据机架装机功率密度的大小,合理选择列间距。 5.2.6 设备机架安装的抗震加固措施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,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》YD 5059的有关规定,各直列上、下两端垂直倾斜误差不应大于3mm。 5.2.7 同列机架的设备面板应处于同一平面上,相邻机架的缝隙不应大于3mm并保持机柜门开合顺畅。 5.2.8 所有紧固件应拧紧,同一类螺栓露出的长度应一致。 5.2.9 地线与铁架连接应加弹簧垫片保证接触良好。 5.2.10 机房线缆布放应采用上走线方式,线缆布放时应采用走线架,走线架应选择开放式线架,宜设置二层走线架。 5.2.11 走线架应整体规划,整体走线架设施不应影响机房空调气流组织。走线架及走线槽道的安装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》YD/T 5026、《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》YD 5059的有关规定。 5.2.12 走线架、线槽和护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线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,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303的有关规定。在活动地板下敷设时,电缆桥架或线槽底部不宜紧贴地面。 5.2.13 机房内走线应减少交叉,布线应整齐;交、直流电源的电力电缆应分开布放;电力电缆与信号线缆应分开布放,间距不应小于150mm。当必须交叉时,应采取隔离措施分开走线,保持地槽或走线架清洁、整齐、干燥。 5.2.14 机房内布线绝缘不应小于20MΩ。 5.2.15 电源线布放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各类电源电缆的规格、型号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; 2 采用的电力电缆,应是整条电缆料,不得中间接头;且电缆外皮应完整,芯线及金属护层对地的绝缘电阻应符合出厂要求; 3 电力电缆拐弯应圆滑均匀,铠装电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或等于其直径的12倍,塑包电缆及其他软电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直径6倍; 4 当采用铜、铝汇流条馈电时,汇流条的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,且表面应光洁平整,无锈蚀、裂纹和气泡; 5 设备电源引入线应利用自带的电源线;当设备电源线引入孔在机顶时,可沿机架顶上顺直成把布放, 6 当馈电母线为铜、铝汇流条时,设备电源引入线应从汇流条的背面引下,连接螺栓应从面板方向穿向背面,连接紧固正负引线和地线应顺直并拢;电缆两端应采用焊接或压接与铜接头可靠连接,并应在两端设置明确标志。 5.2.16 信号线及控制线布放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线缆规格、型号、数量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; 2 布放线缆应有序、顺直、整齐,避免交叉纠缠; 3 线缆弯曲应均匀、圆滑一致,弯曲半径宜大于60mm; 4 线缆两端应有明确标志。 5.2.17 接地线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接地引接线截面积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,宜使用热镀锌扁钢、多股铜芯电缆或铜条; 2 机房内应采用联合接地系统,保护地及电源工作地均应由室内同一接地系统引出; 3 机架接地线宜采用16mm2的多股铜线,机架内设备应就近由机架汇流排接地; 4 接地线布故宜短、直,多余导线应截断,所有连接应使用铜接头或连接器连接,铜接头应可靠压接或焊接。 5.2.18 光纤布放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光纤的规格、程式应符合设计规定,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; 2 光纤布放的路由走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; 3 光纤应布放在光纤专用槽道; 4 光纤在槽道内应顺直,不应扭绞; 5 槽道内光纤拐弯处的布放曲率半径不应小于40mm; 6 光纤两端的预留长度应满足维护要求;盘放曲率半径不应小于40mm,不应扭绞。